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的文件精神,广州市作为11个试点城市之一,从4月1日开始优先采购使用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中选品种均为已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优质国产仿制药品,由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价格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我院使用品种见下表。
电话总机:87755766,87332200 门诊咨询电话:87330808,总机转8501
医院信箱/院务公开信箱:zsyyyb@mail.sysu.edu.cn 院长信箱:zsyyyz@mail.sysu.edu.cn(请您在邮件中留下联系电话以便我们迅速答复)
粤ICP备13010326号-5
粤公网安44010402000276备号